请问律师:我起诉“公安分局”行政机关为【不作为】案“被告”是否适格?街道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分局派出机构
你好,一般应该起诉公安局的。
可作为被告起诉
您好 我依然认为派出所是可以作为被告的 而且在这个案件中 排书所也应该成为被告
仅仅作为您的参考 假如您觉得不对 可以不予理睬
乌鲁木齐市读者咨询:派出所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法制处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公安行政执法活动。因此,公安派出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该派出所应当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应当以派出所为被告起诉,具体法律你可以查看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二款。
起诉派出所上级。
派出所作为分局的派出机构,只有在罚款500元和行政警告处罚的范围内做被告。本案中我认为没有诉讼主体。
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应该依法起诉公安局才对。
派出所仅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作为被告,超越权限的行为,应以公安局作为被告。
民警不履行保护公民的职责,公安局就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