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期间派出所能不能对目击证人重新作笔录?
行政复议期间派出所能不能对目击证人重新作笔录? 我是物业前台在上班期间,被业主当成了出气筒打伤了,业主说他车位上有垃圾,拿着砖头进来乱砸,前台电话响了,我接了电话,他说他的事情没处理好我们什么都不可以做。我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下他打了一巴掌,出于本能反应抓住了他的头发,被人拉开了,他又踢了我腰了脚。倒至我腰部受伤,做了手术。派出所民警到了以后没有给我腰部衣服上的脚印拍照,让我去医院看去。我以为派出所让目击者做过笔录了。后来对方一直都没付过一分钱的医药费。打我的人是国家公务员,派出所说话处处向着他。我无奈之下就起诉到了法院,调取了派出所的笔录后才知道,派出所没让看到整个过程的目击者做过笔录,只找了两个没看清楚的人,还是事发后第4天才作的笔录。今年1月18号下了一份行政处罚书(刚好要过年了,有关部门都要放假,派出所也没有告知我,晚上把处罚书送到我的住处),上面只字未提对方踢我的事,说是对方来物业,我说抓对方头发,对方打我一巴掌。罚我100元,罚对方500元。我觉得这也太不公平了,我对处罚书不服,我去派出所找他们,他们说随便你到哪里去告好了,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后来我又找了看到整个过程的目击证人,他们自愿给我写了份事发时的详细经过,想还原事实真象,还说事发后派出所从未找过他们了解情况。2月3日向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昨天3月12号派出所让我撤销行政复议,他们重新调查案件。派出所说在行政复议期间他们不能重新给证人作笔录,要我撤销行政复议后他们才能重新调查,并且还说不撤销他们派出所会扣分,撤销后会给我一点好处,被人踢的事实也会调查出来了。如果不撤销,让我自己去想去。派出所这样的说词符合法律程序吗?我实在不愿意再相信派出所的话,可做为平民百姓的我到底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64064……(浙江)
提问时间:2012-03-13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