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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第二天到合理吗?受伤不进行伤情鉴定,作完笔录就说双方都有责任,就下达行政处罚

乡镇级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第二天到合理吗?受伤不进行伤情鉴定,作完笔录就说双方都有责任,就下达行政处罚 家人受到伤害,中午向镇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推说正在外地处理另一起案件,无警员可出,说第二天上午来调查,合理吗?第二天上午来后说接受害人去检查身体,进行伤情鉴定。但是到镇卫生院后,没有进行任何的检查,只在医院作个笔录就认定双方都有责任,就下达了行政处罚令,进行罚款200元对吗?我们感觉不公正,就去市内医院检查身体。第三天下午,派出所来电话说,我们的罚款不用交了,只需要在行政处罚命令上签字就行,我们能签这字吗?签和不签有什么后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花1(辽宁)
提问时间:2011-12-1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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