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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对方在我楼下打我,我还手结果双方都受伤,对方因为伤重,报案了,派出所判定我们为互殴,合理吗?

对方在我楼下打我,我还手结果双方都受伤,对方因为伤重,报案了,派出所判定我们为互殴,合理吗? 现在要我们双方鉴定和解书,但上面写的是互殴,而不是我的正当防卫,我应该签吗?如果不签会有什么后果?如果我签了,我还能以正当防卫起诉他吗?对了,他是2个人打我一个人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立言5(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09-04-17 15:1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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