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赔偿款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又该由谁来出?
赔偿款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又该由谁来出? 吴律师您好:
我是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上学期间我在学校附近一家KTV做兼职服务员。在去年12月份的一天,当天晚上因顾客喝多与我们店内的服务员发生口角,并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时是他们先动的手,当时去派出所已经处理并结案,然而在今年3月被打伤的顾客向派出所提出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在内的5万元赔偿,赔偿提出后KTV同意赔偿,但KTV方只同意支付1万元的赔偿款,其余赔偿款由我们这几个做兼职的服务生出,我就想咨询吴律师5万元的赔偿款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这个赔偿款又由谁来支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赵剑(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3-03-27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