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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公司要求竞聘上岗,且多次迟发工资,疫情期间不发工资

公司要求竞聘上岗,且多次迟发工资,疫情期间不发工资 1、在疫情期间拒绝发放1月份工资,如有需求可申请借生活费,这个可否当做劳动仲裁的理由,申请赔偿?
2、疫情之后要求竞聘上岗,原岗位的名额不够原有的人数,竞聘失败转为流动岗位,并有3~6个月的考核期,考核通过后正式转为该岗位职工,没有通过考核延期考核或再次转岗。这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拒绝调岗?
3、已签订2020年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标准签订时是空白,并在多增加了一条附加条款是“根据岗位表现,服从岗位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调整”,这个劳动合同是否有可以有利于我仲裁的方向?
最后是,如果我决定辞职,是否可以仲裁得到赔偿款?如果我拒绝调岗,公司如果根据我不服从合同辞了我并不给我赔偿,我仲裁赔偿赢得几率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iyut……(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20-03-2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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