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根据《中国民运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济仓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20公斤

根据《中国民运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济仓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20公斤 根据《中国民运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经济仓旅客可免费托运行李20公斤。可我2月28日乘乌鲁木齐到成都的飞机时,居然将我要托运的行李全部按超重处理。我说不是有20公斤免费吗?她说取消了,我让她出示民航局的规定,她说是公司的规定,我说你公司的规定也不能违反国家民航局的规定呀!她说是民航局同意的,我让她拿文字规定来,她又说是内部文件。到成都后在网络上怎么也查不到民航局对《规则》的修改通告,买票时也没有得到托运行李要收费的告知。请问祥鹏航空这样做合法吗,我如何打官司?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2……(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20-03-02 20:3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