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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已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已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同志好:
   我2018年6月份入职一合资公司,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6个月,现早已转正。
   新上任总经理以我各种业绩不行(但也拿不出过硬的证据)为由,其实是因为她认为的我没尊重她,令她不舒服,打算终止劳动合同。
   劳驾咨询:
   1.在我没有终止合同的想法下,她可以终止和我的劳动合同吗?
   2.如她出具一份终止合同通知书,我因去找劳动仲裁,或找法院起诉而没按时上下班,她可以认为我旷吗?之前她曾用一些特别的手段,电邮一份旷工的警告信。公司规章制度上,警告两次后,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3.大概率会走到法院这一步,会对我今后找工作有什么影响吗?本来今年已经45岁了,不想因为这个让找工作再雪上加霜。
  谢谢您的回复。
  胡先生,137011*****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uwent……(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20-01-19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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