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我在单位做人事工作,入职时间四个月,本单位的职工工伤,我是申报人

我在单位做人事工作,入职时间四个月,本单位的职工工伤,我是申报人 我在单位做人事工作,入职时间四个月,本单位的职工工伤,我是申报人。但是现在申报工伤日期超出。医药费社保局不能报销。单位领导让我自己承担职工工伤医药费。请问这样合理嘛?(我在入职之前明确说过没有接触过工伤类工作,进入公司后也并未进行任何培训,公司领导也从未给我说过超出时间不能报销医药费这种事情。)现在公司拿走了本来在档案室寄存的本人档案以及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柒(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20-01-05 15:34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