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产后合同到期,可以要求支付补偿吗
产后合同到期,可以要求支付补偿吗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2009年11月刚生了宝宝,正赶上2009年12月31号合同到期,但是由于2010年4月前一直在休产假,合同一直没有续签,现在我已经回到公司正式上班了,但是公司一直没有提及续签合同的事情,我这次如果续签的话是跟公司时第三次签订劳工合同了,是不是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产后合同到期合同可以自动顺延一年时间,那么到了2010年12月31日,如果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的话,我该怎么处理,可否要求经济补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zr11……(北京)
提问时间:2010-07-14 0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