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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今年八月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说九月初开始上班,但是因为合同有多条不合理

今年八月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说九月初开始上班,但是因为合同有多条不合理 今年八月底签订的劳动合同,并说九月初开始上班,但是因为合同有多条不合理,所以再一次约定九月初重新签订合同,但是之后再也联系不上,十月底突然联系临时通知让我上班,并且在约定重新签订合同时对方说他手中的我的合同遗失,并将我的合同也一并拿走了,之后再约时间签订,但是到现在一直未签订,并且在统一上班时所承诺我的福利,并未实现,现在因多种原因,使我无法再与其继续合作,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进行维权。(ps:仅有的合同多项条例不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逾时(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9-12-05 21:1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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