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意外丢失物品,是否要承担物品丢失带来的连带损失!
意外丢失物品,是否要承担物品丢失带来的连带损失! 前不久,我一个朋友在网吧做收银员,一天上班的时候。有一个客人将手提包交给她同事让帮忙保存下,她同事将包放在了吧台,没有提醒我朋友包里有什么,是谁存放在这里的,然后再后面她同事又在她不在的时候帮另外一个客人保管了几件物品,她同事也同样没有提醒我朋友。导致我朋友在后来客人领取物品的时候发生错误,让后一个客人把前面存放的包也同时冒领走了,后来客人报警,但是警方不予立案,我朋友和她同事同意赔偿顾客损失的电脑,但是今天客人又过来提出新的要求,。让我朋友同时还得赔偿他因为电脑丢失而导致扣除两月奖金的损失。我想问下这个要求是否合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37877……(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03-13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