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借壳非正规就业自我派遣严重损害广大员工权益长达七年之久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借壳非正规就业自我派遣严重损害广大员工权益长达七年之久 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借壳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五角场东方公益服务社(资金总额4万元,却有员工几百名,东方服务社负责人陆艳萍是东方大学城物业副总经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都是在松花江路345号4楼共用办公人员,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违法实施自我劳务派遣,将事实劳动关系搞成民事雇佣关系,排除员工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从而逃避法定责任,套取政府优惠补贴,为此还多次在劳动手册上虚构工作经历并私自招退工,严重损害广大员工合法权益长达七年之久。相关基层职能部门却充当保护伞【(2012)杨民一(民)初字第5026号】,保安工作七年却被认定与东方大学城物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有上海公共招聘网历史录用记录和盖东方大学城物业公章的服装费收据发票等证据链),愤然提起上诉,敬请关注【(2013)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28号,审判长是知名法官乔蓓华】。东方大学城物业严重违法用工造成广大员工劳动合同信息记录多年一片空白,从未真正休过法定节假日(因为与轮休日重复)、带薪年休假,东方大学城物业从不支付延时加班工资,也不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从不提供工资清单,也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劳动手册上只写“东方”两字,不盖单位公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维权斗士(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3-03-12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