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怎样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怎样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是09年1月进入一家公司(广州的),签的是第三方合同(中山的),公司帮买的是中山住院医院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生育保险。公司于09年5月在香港上市,我们公司星期六上午还要上班的,星期六算是正常上班时间,不得调休的,其它加班就可以在其它上班时间调休,没有加班费()09年11月我怀孕了,现在还在上班,但据我所知,公司规定产假只有45天,而且只是基本工资45天产薪)。现在我还有几个月就要生了,我应该怎么索要我的产假时间和产假工资,还有如果到时和工司闹得不愉快,我一定连我星期六的加班工资也要回来的,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应该要做些什么准备到时才可以正确维护我的权益呢?
1. 劳动法哪条规写了产假的时间和工资?
2. 劳动法哪条规定了上班时间不得超过多少时间,其它时间算了加班,加班工资点么算?
3. 劳动法哪条规定了公司必须帮员工买生育险,如果没帮买,产前检查费,生产费是不是单位承担?我获得这些费用报销,我应该要准备什么?
4. 假如我在申请产假时和公司谈不拢,公司要劝退我,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5. 我是派遣员工,到时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一定会将责任摧来摧去,用人单位可能只是一个虚构的单位,我什么信息都不知道,而且当时入职也没和用工单位签订什么用工协议,我手上只有一份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
我手上的资料:
1. 工牌(有我名字,所在部门,入职时间,工号,单位公章)
2.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的保密协议。(有盖章)
3. 工资单(只是一张字条,有工资明细,但没有盖章,工资分基本工资+资金。都是通过银行发放,银行清单是注明是工资)
4. 考勤都是每月发电子版给我们的,我没有保存,有部分其它时间的加班申请单(不是星期六上午的)上面有领导部门的签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y82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5-11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