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企业制定“霸王厂规”严重侵犯员工权益,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仲裁部门以种种借口不处理,该怎么办
企业制定“霸王厂规”严重侵犯员工权益,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寻求帮助,仲裁部门以种种借口不处理,该怎么办 本人在广东四会市一家高温玻璃企业做操作工,在企业工作3个月后对公司的运作极为不满,正个公司未成年人占15%,14周岁以下员工都存在,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扣压员工工资达40个工作日,因以上种种原因,本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却遭受公司以厂规为由要求继续工作40个工作日,并且辞职期间,停止该员工所有应有的奖金,30个工作日上满依然不享受全勤奖,本人认为该公司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劳动法。遂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可当地部门不知为何不予理睬。如果本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能打赢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xm3412()
提问时间:2012-05-03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