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为促成合同,夸大自己的权限属于欺诈行为吗?
为促成合同,夸大自己的权限属于欺诈行为吗? 房东在合同里称“可全权代表所在商场行使经营管理权”。
但当我们因水电问题与商场发生纠纷,要求房东行使该“经营管理权”给商场施压,房东却表示自己只是有出租部分商铺的权利,对物业相关事宜无权过问。
明明自己只有部分商铺的出租权,当初为了促成我们入驻,在合同里称自己能“全权代表商场行使管理权”,请问房东这种行为属于欺诈吗?这种合同可否要求解除?并要求房东赔偿装修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华夏一族(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9-10-07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