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属于合同欺诈?
这样的行为是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属于合同欺诈? 2011年10月中旬,我应聘到一家民办英语培训中心工作至年底,期间我与学校的几个负责人(股东)建立了良好的朋友关系。在2012年1月,学校因原有场地租赁时间到期,需要更换场地,学校负责人以更好的发展规划向我提出入股邀请,我在考虑3天后,同意以4万5千元的本金入股,我占学校股份10%。但是在今年4月下旬,负责人甲与负责人丙发生矛盾,丙要求退出并且拿回原有投入的3万本金。甲则提出散伙要求,要求清算学校资产,结果清算学校资产实际为3万3000余圆。在这个过程中,被我发现,我签定的协议中,书面学校资产为45万元,实际则为10万左右的投资资金;培训中心没有取得合法的应运许可证书,在丙的合同中有明确的说明,可是在邀请我入股直至签订完协议到2012年5月初我才知道学校一直属于无证经营。原有的法人代表证明也系伪造。学校股东甲、乙、丙三人就我所投入的4万5000元本金处理问题当初答应,扣除按造我应承担的亏损资金2000多元后反还给我4万3000元。可是就在5月25日,甲方提出他无钱买回他所转让给我的股份(既10%当中的3%),不会向我支付他应当支付给我的1万3000元,并且说可以走司法途径(乙和丙已经支付给了我1万元,余下的1万7答应过后支付)。我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怎么拿回我应得的钱?怎么处理属于最佳办法?是否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立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h861……(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2-05-27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