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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该情况是否可以和老公分割房产?

该情况是否可以和老公分割房产? 老公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就房产分割,我有如下疑问:
结婚前,公公婆婆(老公父母)的老房拆迁,安置两套新房(一套房屋名字是婆婆的,另一套是老公的名字),当时与拆迁公司双方签署了拆迁协议。随后,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后,两套新房的产权证分别发到婆婆和老公的个人手中,正式产权证发证日期是在我们结婚之后。发证时,我替老公交纳了房屋补差金上万元,但因当时双方感情尚好,所有我没有要求老公写下任何借钱等相关字据。结婚5年后,公婆相继去世。老公一直没有办理相应的有关房屋的财产继承手续。请问:在这种情况下,1. 我可以与老公分割这套老公名下的房产吗? 2. 公婆去世之后留下的房产我可以要求分割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切平安(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07-0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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