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产赠与(产权已过户的情况下),以后是否可以反悔(要回房子)?
房产赠与(产权已过户的情况下),以后是否可以反悔(要回房子)? 我是温州永嘉的,农村的房子。当初我们家在地基审批时,共三间地基,其中有一间在地基审批时,填报了伯伯的名字。后来填地基,造房子都是我们自己家在弄(出钱),现在这些房子也是我们家一直在住着。我们家就是当时在批地基的时候用了他的名字,这些情况呢反正亲戚们都是知道的。
我伯伯以前当兵复员后,一直都在丽水青田工作,现在已退休了,也住在青田,60几岁了。
我伯伯名字的这间房子的房产证,早在2000年的时候我们家已经给办理了(是我伯伯的名字,产权证什么的,都在我家)。现在在我们家的一再要求下,他同意将房子转给我们(我们不给钱,就是转下名字)。但是他说只能以房产赠与的方式转给我们,才来给我们签字。
所以我们想向您咨询一下,如果我们办理了房产赠与的合同,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去房产交易所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他以后是否可以反悔,要回房子呢?
我们家的意思是,我们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毕竟我们认为这样子保险一点。
另外咨询一下:如果是以房产赠与的方式转给我们,假如以后,我们想把房子卖掉,那还要不要他同意呢,需不需要他签字呢?
谢谢,希望您给我们及时回复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dit(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6-13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