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于8月26日对所在的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也同意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本人于8月26日对所在的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也同意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本人于8月26日对所在的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单位也同意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在9月初的时候,单位首先是告诉我,因当地人社部门停缴个人养老保险金需在每月25日前办理,超过时间的需延后至下月缴纳后办理。所以需要由我个人承担原先由单位和个人需缴纳的9月养老保险金。这样是否合理?????另外怡逢中秋佳节,单位克扣发放我个人的工会福利,本人目前在湖北省机构编制网仍可查询到在编,每月的工会会费也缴纳至今年8月份,请问单位是否有权利克扣属于本人的相关工会福利????望告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9-09-11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