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超时加班
超时加班 按劳动法规定,企业员工加班每天应不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36个小时。而我所在的公司(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却要求每天员工加班4个小时,每月加班基本120个小时。加班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平时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2倍),没有任何其他补贴。
由于上班时间过长,很多员工都选择辞职。因此公司基本每月都招聘200个新员工。本人不想辞工(因为现在工作比较难找),又不想长时间这样工作(据我了解南沙大部分工厂都要求12个钟或是招聘劳务工,政府却没有做任何法律行动。使得这种情况日趋严重)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bys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7-0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