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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把业务人员不当员工的薪酬制度合法吗?

把业务人员不当员工的薪酬制度合法吗? 2013年农资公司制定了新的薪酬制度,员工分为:新招、员工1、员工2、管理层,工资依次递增。工资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市最低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部门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只有基本工资,外加业务提成。
   现在已是3月份,前两个月的工资还没发。公司投资的厂还没建好,公司领导层还都无法确定几月份出产品,退一步说最快4、5月份能出,作为新品牌第一年处于市场开拓阶段,销量肯定有限。
   我想问:业务人员就不是公司员工吗,这逻辑上根本讲不通。这种薪酬制度符合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xjuan……(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3-03-02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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