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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未到期,以违反公司制度辞退后怎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未到期,以违反公司制度辞退后怎么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某部门员工在工厂内被行驶叉车压其左脚至骨折、肌腱损伤等,被送往医院救治一月后出院。因其两人当时协商沟通不报工伤,伤者只需治好就可以。主管当即垫付了3万多元,且未报工伤,事后其他员工举报,公司以欺上瞒下不诚信为由,将受伤者所属班组的班长、叉车工、主管作辞退处理。
请问:1、此三位员工分别辞退是否合法?
2、被辞退后是否要求赔偿,怎么赔偿?
           3、主管被辞后所垫付费用3万多元可否向公司索取,索取途径?
 4、员工历年累计未休完的调休假,被辞后是否补发其工资(按当时工资额还是现在)或休完?
5、主管入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只交了11年养老保险,辞退后可否要求补齐15年保险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3686……(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11-2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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