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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并压了我的质保金及个别工程尾款未支付,我要如何讨回?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并压了我的质保金及个别工程尾款未支付,我要如何讨回? 本人于2010年3月份开始在一家单位上班至2012年年未,刚开始用人单位与我们制定了施工承包协议,双方也都签字了。当时也没有想过这么多,用人单位也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这里我有点迷糊,这个承包协议签后我们还存在劳动关系存在,我还受不受劳动法保护?承包协议都是用人单位自已制定的,有没有约束我们员工的法律效益呢?)
2012年年未,用人单位怀疑我在外面有私活,并以此为理由,说我影响了公司之前派给我的工地的施工进展。还向我提出:让我交出我自已私活的百分之五的提点给予公司,否则公司不会支付我当时已经完工的工地提成,并不支付我的质保金。请问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个流浪的人(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3-03-0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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