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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产假哺乳期结束后上班两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基准

产假哺乳期结束后上班两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基准 产假哺乳期结束后,又上班两个月,由于公司搬迁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中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是不是其中10个月为休产假的工资啊,休产假的工资要比正常上班工资低很多,如果算产假10个月+2个月正常上班工资的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基准合理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eiyel……(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3-02-28 22:2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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