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常年顾问

两家开设在一起的公司,人员共享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两家开设在一起的公司,人员共享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A,B两家公司租用同一办公室办公,业务有相似于贴近内容。 因此达成协议,A与B公司的员工,如果一家公司业务比较忙,或者有业务可以顺便办理(如去工商税务部门,可以随便办理,而且业务资质均拥有)。或者出差办理事情。但是工资仍然为本公司支付,发生费用由另一家公司支付(如A公司员工出门为B公司办理事项,A公司照常支付工资,为B公司办理事务的经费由B公司支付)是否属于发生了劳务合同关系,如果不是的话,是否只要两家公司签署合同即可(符合法律程序)如果是发生了劳务关系合同,两家公司签署合同是否就符合法律程序了,如果不符合,要有什么办法 
 
问题补充:
开发票符合法律程序,A公司的发票肯定开A公司的发票抬头,就是问下这种操作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nyia……(广西-来宾)
提问时间:2013-02-24 20: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