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桐柏县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桐柏县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 我叫范国明、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住河南省桐柏县、吴城镇、吴城村菜园组农民。
2012年4月11日上午9点多钟,我正在我辛苦经营的养鸡场劳动,桐柏县法院来了几个人把我哄骗到法院的警车上,将我拉到拘留所关押,此时未给我出具任何法律文书,在关押时让我在一个拘留决定书上签字,我看决定书上是范明,我说我是范国明,我拒绝签字,法院人员就在决定书上写个范国明,硬把我限制在拘留所不管不问长达360多个小时,这种身为执法人员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弱势小民(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2-06-09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