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己在其他单位交了保险,但是在我单位工作,我单位是不是还得为其再缴纳一份
这样风险还是很大的,最大的风险来自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在贵公司上班,发生工伤(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属于工伤),要由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而目前的情况是:这两名员工的社保,贵公司无法缴纳,但一旦发生工伤,赔偿责任一定是由贵公司承担的(十级工伤赔偿金额在6万左右,九级工伤赔偿金在9万左右)
建议:书面通知这两名员工将保险关系转到贵司,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保险只能交一个。通知他们和原单位解除保险关系,否则将解除合同
不能再交的,要求将保险转到单位,不然风险很大
风险还是很大的,最大的风险来自工伤赔偿。
确定有其他单位缴纳,你公司不需要再缴纳一份。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