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扣发工资以及不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关于扣发工资以及不出具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您好:
我于2011年因工作中出现问题与经理闹翻,后被告知暂停工作,等候处理结果,当日我便再未回到公司。但自此之后公司一直没有任何说法,直接扣发2011年1月2月两个月工资,并且据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任何手续没有,任何说法也没有!
由于对《劳动法》不是很懂,不知怎么处理,就一直拖下去。但现在我需要办理失业证,并且转移保险关系,由于此公司现在还是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失业证和保险都无法办理.
由于事隔2年,单位人事变更频繁,很难收集证据,特别是扣发工资的两个月没法证明我还在公司工作,目前我只能提供:
1。 公司保险交纳记录,手里有医保卡
2。 在我之后离职同事可以为“扣发工资两月我还在公司工作”做出证明。
除此之外再想不到有什么证据,合同啊,公司文件啊当时都留在公司,我手头什么都没有。
由于1.举证困难。2.不知是否超过劳动仲裁时限。所以就没有办法了?
不知此种情况我是否还能主张我的权力:索要扣发工资,更重要的是要公司提供解除关系证明以及由此对我造成损失给予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ngzi……(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02-19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