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应届生,公司要求前三个月的试用工资的30%到第四个月再发,如果期间离职这30%将扣除作为公司的补
这种约定一般无效,如果不出现在合同里,先协商,不行起诉。
1、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可以是先把相关证据搜集下来 2、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咨询,可以与我取得联系。
你好,公司的作法违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以防公司侵犯你的合法权益。
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协商。需要律师建议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