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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我对象慢速经过学校门口时,车体右侧与一名横穿马路的老人左腿左脚侧面发生刮擦
4.30我对象慢速经过学校门口时,车体右侧与一名横穿马路的老人左腿左脚侧面发生刮擦 4.30我对象慢速经过学校门口时,车体右侧与一名横穿马路的老人左腿左脚侧面发生刮擦。交警出现场后我对象带老人去医院检查拍X片,老人身体一切正常。交警提取学校监控但说比较模糊,看不清车牌。交警约好5.7处理事故,时间到了对方不接电话,后交警换电话打过去又以在医院为由拒不到场。交警说,事故要认定就是我对象主责,老人次责,如果11日再约对方仍不到场,有两种处理:一是我们主动担全责,就可以出认定书提车,对方有异议再起诉。二是进行车速鉴定,但很麻烦,由于车速慢,刹车痕迹看不出来,不一定鉴定出来,费用高,时间长。请问交警这么说合理麽?我们担全责,风险是不是很大?而且主动担全责也助长了这种不好的做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心依旧(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9-05-0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