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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女性同事同在一家公司上班 她因考试理由找我借了1700元由于对她有好感就借给了她
我与一女性同事同在一家公司上班 她因考试理由找我借了1700元由于对她有好感就借给了她 我与一女性同事同在一家公司上班 她因考试理由找我借了1700元由于对她有好感就借给了她,陆续借了好几次金额有7400多 本想谈男女朋友,她一直是不接受不拒绝的态度 (只能算普通朋友),她手机信号差于是把自己的手机三星s9+给她用,也许是被感情 冲昏头脑 我把自己的支付宝给了她用 ,购物刷了5000多。我和她不是一个岗位工作一直用微信聊天,期间也闹过很多矛盾 直到她辞职离开公司都没有告诉我。 后同事告诉我才知她已离职。只知道 她是官窑本地人,联系方式已经全部被拉黑名单了 。我该如何追讨回我的钱和手机。已经完全被感情利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虾哥(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9-05-05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