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2017年4月14号进入发电厂公司的,试用期3个月,2017年8月15号转正签的劳动合同
我2017年4月14号进入发电厂公司的,试用期3个月,2017年8月15号转正签的劳动合同 我2017年4月14号进入发电厂公司的,试用期3个月,2017年8月15号转正签的劳动合同,单位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第一份劳动合同是2018年8月15号到期,第二份劳动合同是2018年8月15号签的,2019年8月16号到期,我是2019年4月20号提出离职的,4月22号就不干了,单位规定辞职必须30天之前打辞职报告,最后跟领导没沟通好,吵架了,单位决定要起诉我呢,让我承担刑事责任还有辞职不在的经济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德海(天津-和平区)
提问时间:2019-04-22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