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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医院工作的护士,我因有事请假3个月,请假时科室领导说再回来单位上班科室不留岗位我同意了
你好,我是医院工作的护士,我因有事请假3个月,请假时科室领导说再回来单位上班科室不留岗位我同意了 你好,我是医院工作的护士,我因有事请假3个月,请假时科室领导说再回来单位上班科室不留岗位我同意了,去主管部门签字也没说什么,找主管院长签字也是说再来上班科室不留岗我都同意了。最后假条交到人事科办公室时人事科让我在解除劳动合同上签字,我问这是干啥,人事科说请假超过1月都需要签这个,就是把五险一金停交,回来上班就续交上了,每个请假的人都要签,我就签了,写有请假日期和截止日期。现在假期结束去上班时候当时签字的院长和主管部门的主任,包括科室领导都是说让我去护理部报道,安排科室上班,结果去人事科销假时候人事科科长说我已经和医院没关系了,因为我签了解除合同的字,如果想来上班就按新招聘人员对待,以前的清0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焦作)
提问时间:2019-04-17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