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把人打了(轻微伤),对方要求赔两万,合理吗?
我把人打了(轻微伤),对方要求赔两万,合理吗? 我把人打了(轻微伤),是对方有错在先(警察也认同),对方先动的手还砸了我车玻璃。但毕竟把人家打的遍体鳞伤,住院。110处理结果是,两家各罚1000,我拘留了10天,再有事去法院解决。现在他出院了,要什么,营养费,误工费,精神费,,,2万,不然法院起诉。我说你去告吧,他一个无赖(无业)误什么工费?还精神损失,,,我都拘留了我还理他?!!当时(没拘留之前,110调解)他住院有据可查的才3000多一点,我给他3500他还不干。他来找事,拘留我10天。
现在我想问一下,法院会受理他的请求吗?如果赔偿本案最多能多少??(轻微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SHUA……(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3-02-03 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