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追尾别人.轻微碰撞,无人员伤亡.对方却要求赔付交通费.合理吗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协商解决为宜。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只赔偿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