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三月底到期,公司通知我不再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则应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续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到期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用人单位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提前30天的补偿或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可以在到期前提出离职, 法律没有规定提前30天或多少天通知公司, 但从员工职业道德角度方面来看,最好能提前通知公司,让公司做好人员安排.
当然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维权,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