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装修客户两年后找装修公司索要装修材料发票(未签订装修合同)
装修客户两年后找装修公司索要装修材料发票(未签订装修合同) 案例:A是装饰公司,B是装修客户。
两年前B客户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了A装修公司,要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由于金额较小和熟人介绍的原因,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装修过程中,装修材料由A公司代买,当时口头商定的是A公司购买的材料有收据,但是没有发票(因为众所周知,如果建材市场要求开发票,价格会比只开收据高),B客户也没提出要“装修材料的发票”。之后装修完成,验收合格,B客户向A公司全额支付了装修款项共计6万元,之后也一直未出现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
两年后,由于B客户所在小区需要拆迁,B需要领取拆迁补偿。装修这一块没有发票作为依据,所以B客户向A公司索要装修时候购买材料的发票。A公司说这个需要时间,因为是熟人介绍所以会尽力帮你去找以前的材料商开发票(因为时间过了两年,很多以前的建材市场都不在了,更别说材料商是否还在继续经营了)。然后过了一个月,B客户到法院起诉A公司,提出索要发票和相关赔偿要求。
咨询一下律师朋友,这种情况下,A公司占优势还是B客户占优势,帮忙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一下应该是谁胜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mclc(北京)
提问时间:2010-06-24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