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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

如何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 我弟弟患有精神疾病,儿子四岁多,其妻子多次向法院起诉,分别是:零九年十一月法院判双方离婚,儿子归女方,男方每月需给三百元抚养费。壹零年十月法院判夫妻期借款债务各承担一半(所谓债务,女方说借了其姐数万元,但借据只有女方一人的签名)。今个月法院再次判决离婚后房产分割,判决房屋归男方但要支付十多万给女方,及承担银行按揭十多万。因为我弟患精神疾病所以以上判决他都沒有岀庭应诉,我们家属都不知有这样的判决,只是最后一次房屋分割判决后才知道所有的判决,当我向法院提出异议时法院的人员说巳判决了,巳经过了诉讼时效。所以我弟作为一个精神病人,我们作为家属的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ys060……(广东-云浮)
提问时间:2013-01-20 23: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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