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地方高院制定的法律与国家制定的法律的关系

地方高院制定的法律与国家制定的法律的关系 律师您好!请教两个问题:(1)法律文件应由国家那些部门制定?省市级法院能制定法律吗?(2)国家制定的重要法律,省级或市级法院有权制定新的法律代替国家制定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ghe……(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3-01-18 22:2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