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姐夫作为一个小包工头,在武汉建筑工地干活,他上面还有一个大包工头,大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之间有书面劳务合同,我姐夫和大包工头之间没有书面合同,现在我姐夫手下一个工人,把另外一个小包工头手下的工人脚砸伤了,是骨裂,药费我姐夫出了,花了两千多,务工费还没算,受伤的工人休息一个多月了。我姐夫和另外一个小包工头都是为同一建筑公司干活的,现在受伤者家属闹到了工地,要求我哥赔偿医药费及务工费等一切费用,请问蒋律师这事该怎么处理,责任该如何分担?恳请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yunj……(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3-01-16 23:4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