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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部位还没有恢复,单位让我上班!现在停发我以前的待遇,这样做合法吗

受伤部位还没有恢复,单位让我上班!现在停发我以前的待遇,这样做合法吗 大家好,我在单位上班期间受伤导致左腿胫腓骨骨折,在我八个月的时候单位让我去其他工地上班,由于我到现在为止受伤部位还没有长好,还有骨缝可以看见,医生也建议我要全部骨缝长好后再考虑上班的事情,如今单位已经停发我受伤之前的工资待遇,只给我基本生活费用,请问各位亲,单位这种情况是不是违法的?我还咨询过单位工会,工会主席说我缺岗,就不能拿以前的待遇,他的说法对不对?现在的我该怎么办?找那个部门申诉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无法呼吸的鱼(广东)
提问时间:2013-01-14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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