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试用期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现提出让我补签正式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没有签订合同,公司现提出让我补签正式合同是否合法 律师你好!
    我是12年10月15日入职,并接受试用期一个月的约定,试用期是按照之前和公司约定的工资支付,试用期间没有签订任何试用合同,但是在接近快一个月的时候提出转正,公司提出了另一个要求,并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我也同意,2个月试用期过后按照我们之前约定的工资转正,但是公司以各种理由不按照之前约定的工资支付,我又提出可以加长一个月试用期,3个月之后转正还是按照开始约定的工资支付,双方达成一致,但是3个月已满公司还是提出不执行之前约定的工资支付,所以我提出了1月25日离职,三个月社保,公司只交了2个月,其中一个月是我自己交付,公司目前还没有补给我,并让我签订正式合同代替试用合同,我拒绝签订,公司说给我个人在拟定一份试用合同让我补签,理由是担心社保局会查。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操作,公司以我们个人的工资50%拿出来作为全勤奖,并不是公司单独给拿出全勤奖作为奖励,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该如何争取我的权益,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要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DHB(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01-11 13:1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