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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问题?
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问题? 甲乙是朋友,假如甲知道黄色网站地址,而乙也要,然后甲把地址给告诉了乙,请问甲这算传播吗,是犯罪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nishih……(山西-长治)
提问时间:2013-01-11 10:22
110网律师
2013年01月11日 10时40分
如果只是几个朋友间私下传播,不会成立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需要是情节严重才会成立,比如在QQ群、QQ空间等平台公开宣传,或者大量发私聊、邮件来传播,就会涉嫌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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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3-01-11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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