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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务咨询!!!!!!

劳务咨询!!!!!! 1)我从今年9月中开始在天津一家4S店工作,工作这段期间一直没有转正,从开始上班到现在几乎没有一天按时下班,尤其月底最后一天必须要留下加班从来没有给过加班费,就连中秋、十一期间都只是倒休,法定假日上班也只是给普通工资,我想问下这方面我可不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2)最近需要办离职,在办离职这段时间部门盘点,发现这月东西短缺,单位要求我对此负责,但从我开始到这里工作开始没有任何一个人跟我说过这些东西归我保管,也没有签过任何协议去保管这个东西,这样的话那单位有没有权利要求我对此进行赔偿,如果强制要我赔偿,直接从离职结算工资里扣除的话,我应该怎么办?
3)单位内还有拖欠工资的现象,有些是拖欠2个月的,有些是拖欠1个半月的,因为我是新员工,所以工资是拖欠1个月的,现在我想要办离职,所以要连上个月的工资一起结算,因为之前说东西少了,主管在我的离职申请上注明东西短缺,如果我的离职申请被经理拿走她自己去把剩下的字都签好,给我结算了扣完钱的工资,并没有征得我的同意,这样的话合法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e_fa……(天津-河西区)
提问时间:2013-01-09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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