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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未满辞职

试用期未满辞职 试用期未满,劳动者提前三天向用人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公司要求办理了离职手续。次月用人公司克扣劳动者30%工资,说是扣除培训费,但是劳动者进入用人公司的时候就只是填写了一份入职申请表加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没有注明说未满试用期辞职会要扣除30%工资的条例),没有接到任何的培训资料及培训内容。而且劳动者是带证应聘的专业人员,请问劳动者有权利向用人公司索回给该公司克扣了的30%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mberh……(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1-07 13:3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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