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还有2天才到合同上的试用期限,可老板说4月份加了我的工资就代表把我的试用期提前,我必须在辞职后一个月
还有2天才到合同上的试用期限,可老板说4月份加了我的工资就代表把我的试用期提前,我必须在辞职后一个月 合同上2012年5月20日才到我的试用期,我5月18日写了辞职申请,可部门经理和老板都说4月份已经加了我工资,就代表已经把我的试用期提前,可没有任何人告诉我加了工资代表试用期结束,我也没有签任何同意书之类的。可公司说公司有自己的政策,不需用通知也不需用签字。我提出做到5月底离职(没说准确是哪一天),公司说什么也不同意,说一定要到6月15日才能让我走,这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我接下来这个星期会给部门同事完成工作交接,大概花5天左右,是不是过了5天我就可以自动离职?可公司不肯开离职证明和转社保的证明怎么办?如果公司迟迟不肯办理我的辞职手续,还是固执说已经提前了我的试用期,公司是不是可以反告我?求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p201(广东)
提问时间:2012-05-20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