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这样的欠债是否需要归还?
这样的欠债是否需要归还? 单身88岁老人(男)独居,在外散步时认识一个外地来的50多岁的女子(已婚),未通过签订协议而雇佣其作为保姆,每月付工资1200元给她。现在已经工作了1年,雇主的子女发觉此保姆作风不正派,挑唆老人与子女不和,子女要为老人再换个保姆,老人坚决不同意,并且将子女打出门去。子女通过居委调解无效,如今只能继续让老人雇用着此保姆。但子女担心保姆会骗老人的钱财等物品,因此将老人的工资卡收回,(其身份证在老人处),每月工资(2000元)在每月10号子女去银行代领后再为老人送去。老人的房产已在3月份时转给子女(房产证上只有女儿一人的名字)。若是老人不幸离世后,保姆拿着老人签字的遗嘱或借条,要求子女偿还财务。此遗嘱或借条是否有效呢?若是老人已经没有存款呢?老人既没房产也没有存款,女儿是否要替老人偿还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年年有玉(北京)
提问时间:2010-06-15 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