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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本人与楼上住户签了一份关于卫生间注水验收的协议,内容为“小区5栋1003室俩卫生间注水于2010年6月9日早上8:00检漏,现已经过72小时的静压,2010年6月11日经楼上楼下住户双方验收,无漏水现象,如以后发现漏水与1003室无关,双方签字为证,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由于当时没注意协议中的一句话“如以后发现漏水与其无关,双方签字为证”(我们所在小区顶楼为1003室,本人为903室。)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以后发生漏水现象,是他造成,责任是否都由他负责,有相关的法律条例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engsh……(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0-06-12 10: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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