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妹妹被精神病人杀死,赔偿问题
妹妹被精神病人杀死,赔偿问题 我妹妹在一所民办艺校当老师,学校招聘了一个精神病当老师,并安排她和我妹妹同一宿舍的同一张大床。由于该精神病人无辜旷课,学校将其开除,使其精神病发作,将睡梦中的我妹妹用刀刺死,后经查实,该精神病老师已有精神病史10余年,但现在学校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都推卸责任,拒绝赔偿,我想咨询下各位专家,学校和监护人的责任分配问题,学校到底有没有责任,该赔偿多少钱,我妹妹今年24岁。
问题补充: 对凶手做了两次精神鉴定,第一次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二次是限制责任能力,还没确定采用哪次鉴定结论。我们做了民事诉讼,要求学校和监护人连带责任赔偿,现在判决书下来了,共判了60多万,判了学校30%责任,对我们要求的精神赔偿没有支持,现在想问的是,这样的责任分配合不合理,没有精神赔偿合不合法,需要说明的是被告监护人没有赔偿能力,我们该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n6445……(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12-31 10:03